十八世纪
合法迫害
17 avril 1750·Prusse
伤亡统计
伤亡统计未确定
伤亡统计完全按史料所载原样呈现——不作取整,也不与其他数字相加。各事件的统计之间互有重叠。
腓特烈二世的一般条例将犹太家庭按等级分类,限制居住权只能传给一个子女,并限制职业和婚姻
Frédéric II 颁布的《总章程》依据犹太家庭对国家的效用,将 Prusse 的犹太家庭划分等级。"普通受保护者"可将居留权传给子女,但仅限其中一名;"特别受保护者"则无权传递。可从事的行业被逐一列明,婚姻须经批准,每一民事行为均须缴纳税款。
这部文件既不驱逐,也不迫害:它以制度化的方式对一个被认为只可在有限数量内加以容忍的群体实施人口上的窒息。Mirabeau 及 Aufklärung 的政论家们将其援引为必须废除的典型;该法令最终在 Iéna 战败后颁布的解放令中被废止。
- 时间段 :
- 十八世纪
- 性质 :
- 迫害
- 地区 :
- 西欧
- 国家 :
- Allemagne
文献来源
*General-Privilegium und Reglement für die Judenschaft* ; Selma Stern, *Der preußische Staat und die Juden* ; Christian Wilhelm Dohm, *De la réforme politique des Jui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