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至十四世纪
法律迫害
1215·Rome, IVᵉ concile du Latran
伤亡统计
伤亡统计未确定
伤亡统计完全按史料所载原样呈现——不作取整,也不与其他数字相加。各事件的统计之间互有重叠。
强制性区别标志、排除公职、禁止在逾越节期间公开出现
第四次 Latran 公会议由 Innocent III 召集于 Rome,此次会议确立了此后数百年间犹太人在基督教世界的法律地位。会议规定犹太人须在衣物上佩戴区别标志,以免与基督徒相混淆,禁止其担任公职,并禁止其在复活节圣日期间公开露面。
各项教规并未明文规定施以暴力,然而它们使差异昭然于众,将法律身份转化为烙印于身体之上的标记。此后各王国各行其是——法国有圆形徽章,帝国有角状帽,英格兰有佩章——此后数百年间的歧视性立法,大体皆由此而生。
- 时间段 :
- 十三至十四世纪
- 性质 :
- 迫害
- 地区 :
- 西欧
- 国家 :
- Italie
文献来源
*Conciliorum Oecumenicorum Decreta*, canons LXVII à LXX ; Solomon Grayzel, *The Church and the Jews in the XIIIth Century*.